“以身试法”违法放贷,该行高管领5万罚单!

近日获悉,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浙江景宁银座村镇银行高管发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该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蒋继作为浙江景宁银座村镇银行高管,违法违规操作,与该行客户存在资金借贷关系、违规套取消费贷款用于购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该人被责令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公开信息表示,浙江景宁银座村镇银行由台州银行主发起于2011年被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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