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附带上房贷的房子该怎么分?

有人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也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大同与小金,刚毕业就决定迈向人生新阶段——结婚。大同父母是一个传统观念强烈的人,认为儿子成家立业必须有房子,于是两位老人一致决定要求儿子在婚前先把房子买好,在与小金登记结婚。

小金是一名思想开明的女生,认为房子可有可无,但如果在收入稳定下,买房子真的能让两小口子生活过得更好些,同时还能满足一下父母的虚荣心。

但买房归买房,由于两小年轻人刚毕业,手头上根本没有能力支付一大笔首付,而大同的父母只有提出要求也没有实际行动。于是两人唯有硬着头皮向所有亲戚好友东拼西凑,凑齐了首付款。

生活一天天的过,很多两人拥有爱情结晶,为了更好照顾宝宝,小金决定辞职做全职太太,这时,大同的反应超级大,认为小金辞职等于对家庭是不负责任,同时大同表示自己除了供房已经没有过多经济能力撑起一家三口的生活开支。因此要求小金继续上班工作,而儿子就找家中老人照顾。

而生活上的种种也让小金寒心,因此也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贷款买的房,离婚时房贷也没还完,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的话,这时候你们就需要去变更主贷人,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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