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6万“滚”成95万,被迫过户房产还“套路贷”

借款16万“滚”成95万,被迫过户房产还“套路贷”

该团伙被抓前“摆场”示威

借款16万“滚”成95万,被迫过户房产还“套路贷”

该团伙被抓后相继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广州市公安局今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通报,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州海珠警方持续发力,于今年1月捣毁一个特大“套路贷”涉黑团伙,侦破该团伙涉嫌“套路贷”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涉黑恶案件多宗,查封、冻结及扣押该团伙涉案总资产1.058亿元。

为还套路贷 事主被迫过户唯一房产 榨尽钱财

2018年11月5日,海珠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梁先生报警称,其在2016年期间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向“广州市银X公司”借款16万元。在随后的两年时间内,梁先生因无法偿还贷款及不断产生的高额利息,被多次暴力催收,并被该公司强迫以“转单平账”方式,再向另外两家公司先后贷款“平贷”。截至2018年8月,梁先生需要向三家公司偿还的贷款及利息累计高达95万元。无奈之下,他被迫将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公司指定人员,才还清债务。

淋红油、淋粪水、堵锁眼、撒冥币催债

接到梁先生报警,海珠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为主力的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

根据事主反映的情况,专案组首先对“广州市银X公司”以及与其有“转单平账”业务往来的“广州市瀚X公司”“广州市豪XX公司”展开调查:上述三家公司分别是由陈某荣(男,34岁)、陈某辉(男,61岁)和林某民(男,33岁,均为广州市人)注册成立。三家公司对外均称提供业务咨询和小额贷款;但实际上却是借民间借贷之名,巧立违约金、滞纳金、手续费等名目,欺骗事主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手段导致事主违约,短时间内产生巨额欠款,无法偿还。为迫使事主偿还款,公司催收人员往往以殴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以及淋红油、淋粪水、堵锁眼、撒冥币等各种暴力手段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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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涉黑团伙自称“噺村帮”

在确认上述三家贷款公司实为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套路贷”作案团伙后。警方专案组迅速对公司人员组成、架构、分工及其不法行为进行深入侦查;同时积极排查和寻找知情者、受害人,通过走访调查,案件回访,广泛收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固定相关证据。

渐渐地,一个以陈某荣、陈某辉、林某民为首的“套路贷”涉黑恶团伙浮出水面:

1.以合法公司为掩护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分别在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区注册成立公司,广发“小额低息贷款”“手续简便”“快速放款”等虚假广告,诱骗事主前来借款,最终落入其设计的“套路贷”陷阱。

2.团伙成员多为社会闲散及前科人员,自称“噺村帮”。

陈某荣等团伙首脑均为广州本地人,平日游手好闲,无固定工作和收入。在注册成立公司后,他们有针对性地招揽身边的本地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那些有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进入公司。陈某荣与团伙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来自广州市XX新村,他们彼此熟悉,关系紧密,形成了一个成员相对固定的涉黑恶团伙,对外自称“噺村帮”。团伙中有人专门负责做账,一些前科人员则专门负责通过各种暴力手段催收。

3.气焰嚣张,寻衅滋事,一言不合便动手打人。

该团伙平日经常出入广州市内各类娱乐场所,大肆挥霍非法所得,并定期举行大型聚会。在聚会消遣期间,他们常因琐事便与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寻衅滋事。如2015年1月,该团伙在海珠北路某酒家聚餐时,因与其他客人发生口角纠纷,便用酒瓶等将对方头部打伤。

专案组在日以继夜的蹲守侦查后,逐一查清了该团伙所有成员的活动规律、区域以及落脚点;掌握了每名成员在实施“套路贷”不法活动中的角色分工和不法所得,勾勒出其详细的作案流程图;并通过案件串并及“大数据”“智慧警务”分析,对涉案资金流水等进行了详细分析,收集并固定好相关证据。

凌晨收网 套路贷涉黑团伙覆灭,查封涉案房产33套

在彻底摸清该“套路贷”涉黑团伙的成员组成、架构、活动规律并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后,海珠警方迅速制定了周密抓捕方案。

2019年1月3日清晨,海珠警方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市公安局刑警、网警、特警等职能部门以及兄弟单位,在广州、佛山、深圳三地同步实施抓捕,将以陈某荣、陈某辉、林某民为首的团伙成员悉数抓获。行动中,警方查获涉案电脑、银行卡以及各类借款合同、借据、房产证复印件等一批;查封涉案房产33套;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00多个。查封、冻结及扣押涉案资产总计达1.058亿元。

经审查,陈某荣等涉黑团伙成员相继交代了其违法犯罪事实。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荣等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借款16万“滚”成95万,被迫过户房产还“套路贷”

警方提示:看清“套路贷”本质,谨防落入陷阱!

“套路贷”表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则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团伙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与事主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事主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事主的合同。

二是制造事主已经取得合同中约定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实际事主并没有得到合同约定的款项数额。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事主违约,并要求事主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事主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犯罪团伙就会介绍其他“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事主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事主财产的目的。

警方提醒:市民贷款应选择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在民间借贷中,如遇到“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以上情况的,应立即报警。

海珠警方将依法严打“套路贷”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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