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惩治P2P借款老赖!逾期6个月不还将列入失信名单

对于P2P借款的老赖们,现在有了明确的惩罚规定。7月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炉《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对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加强联合惩戒。

对于该措施的初衷,有关方面解释,希望规范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管理,加强对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

南都记者梳理这份官方文件看到,《通知》明确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的筛选标准:“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如何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管理?按照要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查后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其认定后形成名单数据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失信机构名称(或失信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网贷平台名称、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对于失信人为法人的,应同时报送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形成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推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通过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参与联合惩戒的实施单位充分共享,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值得留意的是,深圳将建立健全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政府、行业协会、网贷平台三级披露机制,“运用深圳信用网、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及各网贷机构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披露本市或本平台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信息。“

那么,对严重逾期的“老赖”如何进行惩戒?据了解,对于网贷接借贷人严重失信的,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分别推送共享给市相关实施单位。

值得留意的是,深圳金融办还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贷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在融资贷款、投资、保荐、承销、保险服务等方面对严重失信网贷借贷人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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