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e租宝等涉互金案件清偿工作有序推进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2019年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制定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提到:北京、上海等地法院有序推进“e租宝”等涉互联网金融案件清偿工作,依法参与安邦系、华信系等涉金融风险重大案件处置。云南等法院依法审理“泛亚有色”等非法集资案件积极追缴处置涉案财产,努力帮助群众挽回损失。上海金融法院创新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探索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新路径。

在失信方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善意执行”,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去年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208.3万人次,同比上升19.3%。。报告指出,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41.4万件,执结954.7万件,执结到位金额1.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22.4%和10.8%。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

报告指出,集中执行期间,全国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8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5870件,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

2019年,最高法还会同有关单位出台办理恶势力、“套路贷”、非法放贷等刑事案件意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确保打得狠、打得准。

在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加强数据权利司法保护,有利于大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有利于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司法要为数字经济营造竞争中性、开放包容的环境。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审理人工智能、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审理手机应用擅自读取用户通讯录信息、网络信用平台滥用个人征信数据等案件;准确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对散发诽谤他人言论的网络平台,根据受害人请求责令删除相关信息。

报告提到,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涉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期间,全国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8亿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执结涉金融案件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5870件,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的被告人坚决无罪释放,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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