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恶意“逃废债”无处可逃」直击——“逃废债”中介如何兴风作浪扰乱金融市场?

4月2日,据央视财经报道内容,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针对因疫情导致的债务压力上升,生活困难的特殊人群,相关部门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关照,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但在近期的调查采访中发现,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相关的政策,通过伪造病例渲染悲情处境等方式拖延逃避还款,甚至将其作为一种服务,以此牟利。

“逃废债”中介如何帮助借款人达到“该还不还”的目的?记者以借款人的身份和几名从业者交流后发现,运用所谓的“话术”,以及“恶意投诉”是他们“对付”金融机构最常用的手段。一名从业者说,他们可以用专业的话术帮助借款人应对金融机构的催收,还可以用投诉的办法,迫使金融机构妥协。

一名“逃废债”中介的从业者表示:“跟他们打交道是有方法的,他们比较怕投诉,一般投诉之后你的要求都是能解决的。咱们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就肯定没问题。到时候你不用管,我们来跟那边交涉。”

这名从业者口中的“方法”,在他们“逃废债”的过程中已经屡试不爽。比如,他们会故意挑衅、侮辱催收人员,催收人员一旦情绪失控,就落入了陷阱。之后,他们会将通话录音,向监管部门提交,并在网络平台曝光,以此投诉催收人员暴力催收,向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还有一些金融机构的催收人员还没来得及开展催收,对方就立马指责其态度差,提出无理要求,并且以投诉相威胁。一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李雨欣(化名)说,她已经多次遭遇此类恶意威胁和投诉,因为举证困难,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满足他们的诉求。

“他们会代理客户提出一些我们认为是无理的诉求。比如这个钱还不了,我要分三年去还,你们的利息太高了,你们要把利息全部减免等。我们不答应他,他就会说要去找监管,夸大其词来向我们施压。他同时还会告诉客户本人不要接我们的电话,全权由他代理。我们很难举证,监管也很难去判断一定是‘反催收’联盟在这么做,所以我们一般情况下都会答应他们的诉求。”李雨欣说。

拖延时间——“想还,但没钱”

“反催收方法”里还有一个关键词,就是“还款意愿”。也就是说,“虽然没有还款,但有还款意愿”。借款人每次都接听电话,并坚称自己有还款意愿并承诺还款时间,但当还款时间再次到来时,他们依然以同样的话术回复,由此循环往复。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客户的真实还款能力,只能选择相信借款人,他们便顺利地拖延了还款时间甚至逃脱了债务。

“伪造材料”是恶意“逃废债”产业链重要一环

金融机构的不断让步,进一步助长了“逃废债”中介的嚣张气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恶意“逃废债”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除了代理投诉和“反催收”服务之外,伪造材料竟然也成为重要一环。比如,一些“逃废债”中介可以伪造失业证明、住院证明、困难证明,甚至死亡证明等,用于和金融机构协商达成消除逾期记录、减免还款金额、征信洗白等目的。

一家商业银行的信贷部员工沈红洁(化名)举例说:“有个客户多次通过向人民银行、监管机构举报等方式,要求修复逾期记录,原因是他出车祸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并提供了多个证据证明。经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均为虚假资料。”

恶意“逃废债”兴风作浪,对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4424件,同比增长25.5%;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90595件,同比增长18%。其中不乏“反催收”人员煽动策划的情况。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说,恶意“逃废债”兴风作浪,对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首先会影响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的债权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就会损害金融机构经营的利益。第二,它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金融机构为了应对恶意‘逃废债’、恶意投诉,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可能会影响对其他客户的服务。”董希淼说。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进一步指出,“逃废债”现象已经成为寄生在我国金融肌体中的“毒瘤”,它所带来的社会危害非常巨大,会诱发“逃债”“赖债”的“羊群效应”,带动更多人加入“反催收”联盟,加入“债闹”组织,跟银行对抗来逃债,扰乱了金融行业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银行机构和其他促贷平台的维权成本,导致了大量行政和金融资源的浪费,践踏和破坏了国家正常健康的信用体系。会影响银行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的信心,进一步恶化金融行业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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