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谷财富大庆分公司被立案 员工需报告任职期间收入

9月24日,银谷财富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地方警方的追脏挽损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近日,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发布通告显示,2020年6月16日,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万达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指出,银谷财富大庆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0年10月30日),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及时向办案单位报告在银谷财富大庆分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提成等详细内容,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以便核实。

警方敦促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银谷平台线上和线下的出借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按公告的要求准备报案材料,并就近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按要求提供报案材料。

根据通告,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将退回的非法所得资金存入个人专用银行卡,奖励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以备配合主要办案单位的追赃挽损工作。退赃资金物品非经办案单位允许,不得挪用。依据法律规定,银谷财富从业人员积极退赃挽损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银谷财富从业人员隐瞒不报、转移财产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的,扣押非法所得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通报“银谷财富”案情况,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并于20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全力开展。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金融虎注意到,在银谷财富的立案通报发布后,截至目前,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尔滨、大庆等地警方已接连发布“银谷案”通报。需要指出的是,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此前通报显示,按照公安部案件管辖规定,该案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主办,并对资产进行处置。这也表明,银谷在线和银谷财富在全国各地分公司和门店的涉案情况,均将由当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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