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首次解读无还本续贷:不是不还本,重点是续贷

这个夏秋之交,为民企纾困成为政府“关键词"。除了央行两度邀请民营企业工商民企融资对策,银保监会也祭出“无还本续贷”的方法。

“无还本续贷是提前审贷、批贷,以缩短资金接续间隔,要按照新发放贷款的标准进行审核,‘无还本续贷’重点是‘续贷’不是‘不还本’,而是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资金周转成本。”9月21日,银保监会召开“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发布会,银保监会发言人肖远企首次解读“无还本续贷”。

8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加强监管引领 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文章,则明确提出,对于小微企业,要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

肖远企指出,要使银行敢贷、愿贷、能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供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使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完善考核体系,实现融资供需有效对接。

“无还本续贷”不是不还本

8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加强监管引领 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文章,则明确提出,对于小微企业,要落实无还本续贷。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无还本续贷,银行还有很多疑虑。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无还本续贷”主要为了应对两方面难题。一是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需要先还此前贷款,中间有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差,此前小微企业借高利贷进行“过桥”成本很高。二是一些小微企业还贷后,部分银行评估后如果发现风险很大,出现不再贷款的情况。

上述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认为,“无还本续贷”出于扶持的考虑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也应该注意到,无还本续贷是对银行风险敞口的放大,不宜扩大到中型、大型企业。而另一位农商行负责人则直接对第一财经指出,无还本续贷变相扩大了企业和银行的风险。

“无还本续贷”源于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具体措施应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肖远企举例称,比如一家小微企业在银行的贷款9月份到期,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在4、5月份的时候,就开始按照新的贷款标准,进行贷款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如果想继续贷款的话,可以继续续贷,中间没有时间差,也不用先还本。

而此前,由于审贷、续贷中间有几个月的时间差,导致小微企业要向高利贷去借资金周转,大大提高了融资成本。“无还本续贷的核心是要求提前审贷。” 肖远企称。

肖远企表示,无还本续贷不是借钱不还本,更不是逃废债工具。而是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资金周转成本,在企业借款到期之前要求银行提前对企业进行贷款的审查,按照新发放贷款的标准进行审核,重点是“续贷”。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克服“不敢贷”

这个夏秋之交,为民企纾困成为政府“关键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部分民营企业出现了经营不善、融资困难。深圳得润电子董事长邱建民指出,今年银行对该公司授信总额较去年大幅缩减了12.8亿元,利率普遍上浮50%以上,公司目前资金不足,很多订单无法继续承接。

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政策渐次落地。上月银保监会印发了76号文,要求“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76号文也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要求,激发员工做好金融服务特别是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动性”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多家银行正在抓紧落实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尽职免责”的相关部署要求。例如江阴农商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经理的尽职免责政策就跟随监管要求有所放宽。已经将价格授信指引与考核办法落实到内部文件上。此外第一财经记者从浦发银行获悉,该行目前根据监管要求,正在出台规则办法,落实尽职免责,其中对过去只要出现不良就追责的行为给予纠正。

肖远企指出,银保监会很注重让银行建立“敢贷、愿贷和能贷”的长效机制。所谓“敢贷”,是要求银行建立尽职免责和纠错容错机制。一些小微企业缺乏担保,现金流不够稳定,再加上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很多银行员工,特别是信贷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同时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比较高,一般来说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平均不良率高出几个百分点,一些银行员工怕问责,存在不敢贷的心理。

为打消他们这些顾虑,银保监会要求银行要加大尽职免责、纠错容错制度建设,制度要清楚,要讲的非常明白,不合理条款要修订,没有制定的要加快制定。肖远企说,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内部考核激励体系都是在过去几十年资产、利润高速增长时期形成建立的。现在转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后,银行保险机构没有对考核激励体系、考核指标进行及时修订,还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8月末小微贷款同比增12.6%

银保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36.5万亿元,当月新增1.3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3037亿元。1-8月份,累计新增贷款11.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1.3万亿元,同比增长12.3%。

除了贷款以外,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持有的债券余额是4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1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如果加上通过同业投资间接持有的债券余额3.2万亿元,整体上银行持有的债券占全部债券总量的比例高达55%,就是一半以上的债券投资资金来自银行。

从结构上来看,信贷资源配置更加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等得到了比较好的支持。8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1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6829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了三千多亿元。另外,对于新兴产业,比如投向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业的贷款同比增长2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7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比各项贷款增速高0.3个百分点。

肖远企说,要“挤”、“腾”、“挖”出存量信贷资源,用好增量,短期窗口指导和中长期机制建设结合。

他指出,“挤”就是挤出信贷资源,把它用于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具体怎么挤:一是从过度授信的大企业中挤,对大型企业存在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占用过多的信贷资源,把从大企业过多的信贷资源挤出一部分用于小微和民营企业。二是从“僵尸企业”中挤。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坚决退出“僵尸企业”,不再给僵尸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三是从通道占用的资金中挤。减少通道,把通道占用的脱实向虚的资金挤压出来,再把这些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腾”,就是腾出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具体是:一是加大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通过现金清收,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把不良资产清理出去,可以腾出更多的新的信贷空间,再把这些空间投放到小微和民营企业,以及制造业、高新战略性产业里面去。例如1-8月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处置了8000多亿元不良资产,腾出了很多信贷空间。二是通过债转股的形式腾。将对企业的信贷资金通过债转股,转为债转股实施公司对企业的持股,银行由此腾出相应的信贷空间。截至目前,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有1.7万亿元。

最后是“挖”银行保险机构的潜力。通过向管理要效益,通过银行保险自身管理水平的提升来挖掘内部的潜力,盘活存量资金。

对于如何用好增量,肖远企认为,一是要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二是要整合内部资源,特别是资金资源,三是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肖远企说,第三是短期窗口指导和中长期机制建设结合。一方面,对小微企业,银保监会提出“两增两控”目标。所谓“两增”就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今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的户数不能低于同期的户数,两增的目标都实现了。

“两控”,第一个控是合理控制成本,要求大中型银行带头发挥“头雁效应”,制定自身对小微企业利率目标,压降成本。另外一个“控”是要控制风险,控制贷款质量水平。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求银行机构不要盲目地抽贷、压贷和断贷,要帮助他们,形成“银企命运共同体”,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保险业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保险业服务能力正在不断提高。根据银保监会数据,今年1-8月份,保险业累计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5263万亿元,累计赔款和给付支出7965亿元,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和缓释风险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指出,今年以来,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风险整体可控。

具体来看,今年1-8月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收入一百亿元,承保金额2.5万亿元,为稳定出口、稳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在一些重要的保险方面,比如大病保险、健康险,还有地震巨灾保险,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近期,广东地区受台风“山竹”影响,遭受损失巨大。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地处理,快速地赔付,受到损失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得到保险赔付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9月17日12时,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共接到灾害相关报案3.05万件,报损金额5.42亿元,其中车险报案2.69万件,报损金额2.33亿元;农业保险报案1194件,报损1.05亿元;其他财产保险报案2424件,报损金额2.04亿元。目前,已完成1.21万件的案件查勘工作。

根据记者了解,各保险公司都即时启动了大灾理赔预案,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多措并举加快理赔速度。以人保财险为例,一是简化小额赔案理赔单证和索赔程序,工作人员上门理赔、主动服务,特别是涉及民生的车险、综合治安险、民生保险、家财险等,总公司将充分给予基层权限,及时完成赔付;二是启动大灾赔付资金保障机制,取消对分公司赔款预先申请和预算控制机制,抽调充足赔付资金保证大灾理赔;三是确定统一定损标准,加快处理速度。对于疑难案件及时启动多方会商机制,加强保险双方沟通,避免投诉、上访事件,确保后续理赔平稳处置等。

在偿付能力方面,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也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170多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35%,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可以说明保险业偿付能力比较充足、比较稳定。”肖远企表示。

根据银保监会此前披露,今年二季度末,176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细分来看,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240%和299%。

在新规下,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根据记者梳理各险企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从寿险来看,仅有三家寿险公司在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上未达标,分别为中法人寿、吉祥人寿、新光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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