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套路贷、暴力催收,这个团伙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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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的严厉打击之下,套路贷已经急速萎缩,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心存侥幸,通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的方式获取暴利。

暴力催收通常指使用各种非法手段对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款。在套路贷盛行时,暴力催收就是其爪牙,为套路贷非法获利提供支持。

日前,一团伙因涉嫌套路贷、非法催收被提起公诉。在起诉书中可以看到,有借款人因为不堪暴力催收选择结束生命。

成立公司专职套路贷

河南周口淮阳区检察院近期对当地一涉嫌套路贷的团伙提及公诉。2021年3月9日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将徐某蕾、林某、何某等12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淮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随后检察院的调查,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套路贷团伙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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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以贾某孟、贾某勇、贾某锰为首注册的大庆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外购APP的方式发放贷款,非法开展套路贷业务,对淮阳区被害人闫某某等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并且获利巨大。其中贾某勇为提高套路贷诈骗成功几率,在撮合贷款的过程中,给被害人施以精神压力、促使被害人自动交付被骗钱财。此外,贾某勇还将套路贷催收业务外包给从事催收李静等人。

2018年底和2019年6、7两月,李某以自己的成都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据点,集结宋某宁、王某等14人以及徐某蕾、林某等12人,承接大庆市某科技公司和其他套路贷公司催收业务。

李某团队和宋某宁团队通常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被害人及被害人通讯录的亲朋等人进行恐吓、威胁,致使被害人不堪其扰,遭受严重精神伤害,部分被害人还产生了轻生念头,其中大庆市某科技公司的被害人张某甲、苑某刚、董某禄3人因为套路贷的暴力催收,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李某等人的暴力催收行为严重影响到相关被害人和其亲朋的正常生活工作,情节恶劣,并且在此种模式下形成了以李某为首要分子,以徐某蕾、林某、何某等人为重要成员,刘某、杨某等9人为其他成员,从事套路贷非法催收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蕾、林某等12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恐吓、骚扰他人,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应当以催收非法债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对其提起公诉。

催收行业边界模糊

催收行业因为长期与暴力等负面词联系在一起,给公众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事实上除了像银行一样的正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催收机构为了提高催收的回款率,往往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来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其还钱。

在P2P、网贷平台盛行初期且监管缺位之时,与之伴生的催收机构的催收方式也是花样百出,除了短信电话骚扰借款人之外,还出现一些催收机构频繁联系借款人所留下的联系人,甚至言语辱骂,致使借款人不堪其扰;还有一些上门催收人员在借款人家里的墙上或者门上喷油器,写上侮辱字样,或是对借款人进行非法监禁,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甚至有一些人因借款人不愿还钱,直接在借款人的家里面坐好几天。只要能够让借款人还钱,催收人员无所不用其极。

截止2021年5月底,“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累计收到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的举报信息高达26万余条。仅2021年1至5月该举报平台就收到近1万7千条举报信息,其中不当催收及相关投诉占比高达89%,催收行业被诟病已久。

随着催收非法债务罪确立、扫黑除恶中将催收行业列为重点,催收机构从原来的上万家降到5000多家,未来还有可能继续下降,催收机构不会全面关停,但催收业务会慢慢由盲目扩张到越来越规范。

2015年9月由央行负责起草制定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底两委呼吁尽快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2021年初,司法部表示会尽快推动该条例出台,并表示在该条例中会设专章明确债务催收行为,这意味着催收将会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

10月16日,在湘潭大学举办的第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上举办了一场“催收机构执业权利立法研究”为主题的分论坛,论坛上催收巨头永雄集团发言人周雄认为正常开展催收工作及保障债权实现,有必要在未来催收立法中赋予催收机构执业权利,以平衡多方主体权利与义务,更好地解决催收员的失范行为。

目前在立法层面上更侧重对债务人权益的保护,催收机构在执业权利上边界不清,因此催收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面临着严格的行政监管环境,催收机构展业比较困难。但催收业务是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行业支撑,不可能全面关停,因此如何正确规范引导、明确权责成为未来监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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