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在民族中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学生和家长带着录取通知书正在柜台办理助学贷款。
“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便和家长来办理助学贷款,不到十分钟就办理完成,真的很感谢。”学生王琳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分首贷和续贷两种情况。续贷可以直接在手机里操作,但首贷必须来现场,今年录取通知书已经陆陆续续送达,办贷款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所以从8月2日至9月30日,我们周末不休,确保应贷尽贷。”县教育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民族中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点于8月2日开始启用,为了实现分流办理,减少等待和聚集的时间。县教育服务中心陆续在靛水、润溪、大垭等乡镇街道设有贷款点,方便学生、家长就近办理。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助学贷款有利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经济压力,提高学生自理自助能力,确保每一位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在我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户籍在彭水县的大学新生(含预科生)、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学生就读大学期间,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学生每人每年可以申请办理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最高可申请贷款 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可申请贷款12000元。按照全日制本科、专科就读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最长为22年。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当年开始,5年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的第6年开始至第15年为本息偿还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当年应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学生首次贷款,需要准备好录取通知书、预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以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且需要本人及共同借贷人一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点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