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向第三方提供欠款人信息,法官:罚

网贷逾期未还,被讨债信息轮番轰炸,多名亲友也频频收到催债短信。饱受困扰的杨女士无奈诉至法院,网贷公司却称催债行为与其无关,法院会如何处理?

某花APP是一款贷款软件。因急需用钱,杨女士用手机下载该款APP并贷款了4.4万元。按照APP的系统提示,注册登记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导入银行征信,授权访问通讯录联系人……经上述系列操作、平台审核通过,杨女士如数收到申请款项。

后因逾期未还款,杨女士及其亲朋好友、同事频繁收到自称是某花APP或陌生人的讨债信息。通讯内容均为催收拖欠某花APP的债务,其中显示了杨女士的身份信息、借款合同号、应还款金额及还款账户等平台保管的信息,并称杨女士欠钱不还涉嫌骗钱。

杨女士认为某花公司以辱骂、威胁、骚扰等方式讨债,向其通讯录亲友及第三方催收公司恶意泄露个人信息,已损害其隐私权,遂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花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某花公司则否认案涉催收人是其工作人员,并称相关信息不是由其发出,亦未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为此拒绝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被告是某花APP的开发人,持有、保管原告提交的个人资料。虽然原告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案涉催收人是被告工作人员,被告也予以否认,但案涉催收人均掌握原告提交的身份信息及借款详情,发送信息的目的也是为某花APP催收欠款,其是在代表被告利益发送讨债信息,足以推定是被告向第三方催收人提供了原告的个人信息,已侵犯原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

而取得原告个人信息的催收人,不仅广泛向通讯录中亲友发布原告详细的身份信息,还发送原告欠钱不还涉嫌骗钱等对其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并以威胁、骚扰等方式向原告讨债,造成原告恐慌及相当精神压力,构成精神损害。最终,香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酌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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