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借钱不用还了?了解真相的人纷纷点赞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要把农历新年给盼来了。

离春节假期估摸着还有两周的时间,小伙伴们是否与跟投君一样蓄势待发,归心似箭了呢?

话是这么说,但跟投君作为一个敬业的人,还是会兢兢业业地,在工作岗位上站好最后一班岗的(正经脸)。

01

最近,一条“在校生不还校园贷可不纳入失信名单”的消息在网上传了个遍,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月2日,最高法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截图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此消息一出,人民群众议论纷纷。很多小伙伴也向跟投君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小A就是我:好事!校园贷可以不用还,看还有没人贷款给学生?

@无怨无悔:都上大学了,应该也成年了,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碰校园贷,这样的人走上社会怕不是要碰高利贷?

@温婉:不打击校园贷,反而本末倒置,这不会助长老赖风气吗?

@好奇害死猫:应该把校园贷都禁止掉吧,这样认可借款人不还钱,感觉不妥。

@LYcan:借钱不用还了?怕是只会助长部分学生肆无忌惮的去贷款。

关于这个文件,小伙伴们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反对的,但无一例外,都表达出了对校园贷等非法网贷平台的控诉和愤恨。

对于最高院出台的这个文件及其中关于校园贷的意见,跟投君也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1)最高院出台这个文件,出发点是好的,理念是善意文明执行。实际上是对前期基本解决执行难时的执行“严打”的一种纠偏。

2)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在本质上,是在打击非法无良借贷平台,维护学生权益;在制度和法律上,讨债公司和网贷平台被绑住了手脚,无法再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属进行暴力或者软暴力的讨债。

3)这条规定基本上堵死了校园贷平台的后路,以后即使要借钱给学生,成本也会非常高。但在校学生自己也该明辨是非,不要认为有这样的政策就一帆风顺万事大吉了。你敢借钱,照样有网贷平台敢借给你,只不过利息、各种手续费、保险费肯定比之前高多了。

02

此外,关于最高院出台这个政策,也有小伙伴提出了新的疑惑:

对此,跟投君只想说:很多人把法院提出的理念理解偏了。

最高院的考虑在于,在校学生没有支付能力,没有独立财产可供还债或执行,并非恶意逃避债务。

有些学生可能是确实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借贷,到期又一时无法还上,或者如果采取措施,很可能在一些学生短时间还不上钱的情况下,可能拆东墙补西墙式的还款,最后包袱越来越大,可能成为压垮学生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通过出台这项政策来保障在校学生的利益。

文件中提到的关于校园贷的问题,虽然不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但并不代表可以不还钱。

事实上,银监会曾在15年和16年,联合央行、工信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直接明确要求建立校园贷日常监测机制,未经批准的校园推广网络借贷视为非法校园贷。而对于部分校园贷先行扣除利息,造成学生们实际借到的钱与欠条所写金额不符的借贷行为,也是属于非法的。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利滚利后支付的总借款额,也不得超过在最初借款本金基础上加上年利率24%的利息,即不得以利滚利的手段变相进行高利贷。

以上提到的非法贷款, 均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校园贷都属于非法贷款。

校园贷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且年息不高于36%的贷款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借贷双方签订了正规的合同,那么借的本金都是需要归还的,而利息方面,根据年利率不同,则分不同的情况: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不愿意给付,法院不予支持。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只要年息没有超过24%,那这本金和利息,该还还是得还。

并且,在最高法中,也专门提到了校园贷纠纷的执行问题。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其中前两条措辞都是不得,校园贷用了一般不得。

(截图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此举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针对校园贷纠纷问题,原则上不得将被执行人(主要是大学生)列入失信名单,但大学生如果做的太过分的话,还是会被列入的。

因此,对于一些认为自己可以凭借大学生身份钻空子的人来说,最高法的解释已经把这个窟窿给堵住了,即,既要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又要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不会因为校园贷本身的违法就去纵容大学生去利用违法过度消费。

不得不说,最高院为了维护在校学生的利益,保障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可谓是煞费苦心。

03

说句题外话:信息时代,最好要多些分辨能力。不要把新闻当成法律规范,有时间还是要看看原文是怎么说的,特别是一些权威发布,一字之差可能意思就相差许多。

这个最高法的发布,本质上是好的,保护了大学生借网贷的利益。但经过部分新闻媒体的编排报道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会让一些大学生产生误区,觉得网贷可以肆意妄为的申请了,那么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

不纳入失信名单,不代表就不会破坏自己的信用,如果使用不当,照样会对自己产生副作用。

跟投君在此还是建议广大在校学生,不要轻信各种校园贷,因为这些非法借贷影响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实在是得不偿失。

现在努力学习,等到学到技能在社会立足,开始挣钱了,像跟投君一样,花着自己工作挣来的钱,岂不是更安心,更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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