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的征信系统下,对想买房的有何影响?

2004年人民银行在全国建设了统一集中的个人征信系统。转眼间,时隔15年,新版征信也将在今年5月正式上线。

新旧征信系统让人最为担忧的事情就是以前共借不需要上征信,5月份之后共借要上征信。

5月新的征信系统下,对想买房的有何影响?

所以有粉丝就来咨询了多年前在广州买的房子,夫妻二人共有,房贷合同上借款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在5月新的征信系统下,另一个人在深圳买房能首贷三成么?也就是说新征信实施后,另一方此套房贷上不上征信?

南房叔觉得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建议查下征信,通常来说,按照南房叔经验,另外一个人名下无贷款的;

而且5月份新征信系统上线后,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追加旧贷款信息上的征信的,所以另外一个人去申请贷款可以视作名下无房贷。

5月新的征信系统下,对想买房的有何影响?

粉丝的一位银行朋友说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共同还款人就没事,要看当时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上借款人只有老公一人名字,两人是抵押人。那么,提问的粉丝算不算共同还款人?只要是夫妻就是共同还款人,还是说,要作为借款人才算共同还款人?

以前共借不需要上征信,5月份之后共借要上征信,这个是新旧征信系统让人最为担忧的事情,确实以前夫妻买房,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提供夫妻两个人的收入,一个人申请贷款,另外一个人不上征信系统,离婚后另外一个人又是首房首贷了!

新系统由于要上征信,故而另外一个人离婚后名下依然有房贷未结清,依然难以按照首套买房,这样子离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5月新的征信系统下,对想买房的有何影响?

那么征信新系统上来之后,我们如何应对呢?

其实,为何有共同借款人,那是因为借款人本人的收入流水负债不足以申请一笔贷款,故而需要加上其他人的收入流水(夫妻的,父母子女的都可以)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人就是共同借款人了;

如果这个人的收入流水负债足够支撑新的一笔贷款,那么就不需要共同借款人了啊!那么另外一个人就不会上征信了

所以,5月份新的征信系统上线后,如果将借款人的资质做好,以后不要累加其他人的收入流水,那么就不需要有共同借款人,那么就不会导致另外一个人上征信了。

你开始准备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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