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保险违规搭售保险

本人于2019年8月通过“小赢卡贷”公司主体为:(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APP申请了一笔本金为20000元贷款,合同(附件1)约定年利率7.2%,等额本息12个月。事后在查看合同时,申请人发现合同中(附件2)存在不合理高额费用,另收取保险费(700元)、咨询服务费(收取借款本金的年化利率16.85%)、担保费(收取借款本金的年化利率11.7%)。实际还款为第一个月2908.21元,(本金利息+保险费+咨询服务费+担保费),后面11期每期还款2208.21元(本金利息+咨询服务费+担保费),12期总还款额为27198.52元,借款综合实际年化利率62.60%(附件3),申请人现已还款9期(月),现总还款为20573.89元,已经超出国家24%合规利息。

银监会规定网贷不得捆绑保险销售,众安保险违规操作,小赢卡贷平台高利贷,阴阳合同,套路贷等众多违法行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搭售保险,本人从未签字或确认,我要求退保,停止违规代偿,否则继续投诉到各个部门!消协,保监会等部门,根据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通知,借贷过程中捆绑搭售,办理业务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信贷业务中消费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务并且支付费用等附加条件,才能获得正常贷款的相关手续及获得贷款。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而且这些平台的捆绑销售保险没有在之前起到充分告知,侵犯了知情权!要求我们勾选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借款操作侵犯了我们的自主选择权。 1、未尽告知义务,并且未做保险信息披露,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仅仅以贷款签约或默认勾选即购买保险行为属于强买强卖,捆绑销售,并强行指定一家保险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保险公司不得为自己的控股股东、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信保业务。 5、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本人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要求各类贷款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利率中,明确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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