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因P2P代偿等再收关注函 此前累计金额超9亿

7月11日晚间,*ST赫美(SZ002356)公告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其对此前回复问询函时提及的P2P平台及金融居间业务代偿等相关问题做出进一步说明。

关注函内容显示,赫美集团此前回复公告称,“代偿责任涉及贷款主体均为单个自然人,无法认定实际被代偿主体和代偿期限,且规模及数量较为庞大;同时,提供代偿责任为P2P平台及金融居间公司业务经营的行业惯例,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畴”,故代偿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应披露的交易。

深交所要求其以列表方式逐笔列示赫美集团为各借款人承担代偿责任的具体合同条款,结合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说明代偿责任是否属于上述规定规定的应披露的交易。

此外,深交所还提及,年审会计师及律师未按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就代偿是否属于规定的应披露的交易,以及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发表明确意见。要求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代偿事项在年报问询函中即引起深交所的关注。根据此前的问询,赫美集团6月14日回复中提及,其控股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微贷为推荐到合作放贷渠道的借款人承担代偿责任,借款人若未履行偿付义务,将代为偿还。

同时,赫美集团公布了逾期贷款金额及已代偿金额的明细。据此简单测算,其表格涉及的逾期贷款金额合计达14.34亿元,已代偿金额9.32亿元。

其披露的代偿责任方主要为赫美智科、赫美微贷,合作放款渠道除中国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外,还包括金斧子、融360、前海联金所、壹佰金融、夸客金融、滚雪球等平台。其中壹佰金融、夸客金融等已被警方立案。

年报显示,赫美智科(即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赫美小贷(即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赫美集团在金融领域的主要布局。

从财报数据来看,上述两家公司经营状况并不乐观。赫美智科2018年营业收入2.72亿元,营业利润亏损2.79亿元,净利润亏损2.39亿元;赫美小贷营业收入1.99亿元,营业利润亏损6.96亿元,净利润亏损5.18亿元。此外,两家公司净资产也均为负,分别为-4066.98万元、-2.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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