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家完全合规!青岛首批取缔36家P2P平台

日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其中提及,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今年6月份,青岛也公布了首批P2P网络借贷取缔类机构名单,36家机构上榜。

未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将全部取缔

《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中对广大P2P网贷参与人提出警示:请P2P网贷出借人谨慎出借,风险自担;P2P网贷借款人要遵守合同,按时还款;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经营,严守规定。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6〕1号令),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我们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若出现纠纷。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借款人须按照借贷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应及时携带有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人民法院判定刑事被告人(犯罪行为人)退赔责任,相关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打击。

青岛首批取缔36家P2P网贷机构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青岛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经青岛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联合组织摸底排查,青岛市发布了第一批36家取缔类P2P网贷机构名单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发布30日后,以上机构名单将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机构网站和移动互联网程序(APP)的关闭事宜。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公告取缔类P2P网贷机构名单。

相关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猜你喜欢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