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4岁初三男生遭男司机猥亵 载客司机已被批捕

14岁的初中男生郑某某独自乘坐滴滴顺风车,从福州市区前往连江,该车司机何某某不仅在车内对郑某某污言秽语,还猥亵了他。日前,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批捕了何某某。

今年6月18日,郑某某的母亲在滴滴平台上预约顺风车服务。当天下午6时30分许,郑某某独自乘坐由何某某驾驶的一辆挂重庆车牌的滴滴顺风车,从福州市区出发,前往连江县城,准备参加中考。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何某某对郑某某污言秽语。车子行驶到连江县敖江镇时,郑某某因害怕,要求下车。停车后,在郑某某惊慌之际,何某某对他实施猥亵行为。郑某某回家后,因为受惊,整晚未睡,第二天早上,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

今年9月16日,何某某在罗源县一家商务宾馆客房内被抓获。

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原条文强制猥亵的对象为“妇女”,但是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被修订,所以,现在该罪名的被害者也可以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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