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贷、高消费,也该纳入大学第一课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和金融安全观念,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

这是一则例行通知,但意义不可小视,因为它直指当下部分大学生的消费病灶: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

讨论大学生消费,一个回避不了的关键词,就是校园贷。自2014年各类校园贷平台兴起后,由于手续简便、放款快,并且在商家的营销刺激下,迅速风靡全国各大校园。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很容易深陷其中,甚至背上巨额债务,引发生命悲剧。

有了校园贷之后,不少学生热衷分期、借贷,部分人更是借此过上了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奢侈生活:新款苹果手机要买,明星演唱会要看;三天一趟KTV,五天一桌下酒菜;父母给的生活费没了,打开手机就借;“这个月潇洒,下个月紧巴”……这在70后、80后一代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上大学时,除了吃饭消费外,最主要就是书籍和报纸支出,大学周边书店众多,也是学生最愿意光顾的地方。现在的大学周围书店几乎不见踪迹,餐厅、歌厅、宾馆多了起来,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却折射着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变迁。当花呗、借呗、校园贷等消费方式刺激着年轻人不断买买买时,已经陷入了消费主义的泥淖而不自知。

学者凡勃伦在《炫耀性消费》中指出,“一个人要使他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漠不关心的观察者,对他的金钱力量留下印象,惟一可行的办法是不断地显示他的支付能力。”种种现象观之,大学生的人情消费、贷款消费、奢侈消费就是对“金钱力量”的困惑所致,被消费主义所“迷”。

超前消费、借贷消费,对多数人来说不仅不足取,而且是有害的。道理很简单,天上不会掉馅饼,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不会是活雷锋。作为大学生,弄明白这些常识并不难。

正因为如此,习惯于重视学生知识获取、技能习得的大学,也应该重视大学生消费能力的养成。高校应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恰当处理金钱和欲望的关系,确立合理的消费期望值,避免消费欲望的膨胀超越自身经济能力,使消费保持在家庭和社会、个体身份相一致的水平上。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大学生的消费主要靠父母提供,能够靠自己挣钱自己花的热,可以说寥寥无几。因此大学生在消费时,应多想想父母的辛苦,轻易不要借贷。更不要说,不法“校园贷”,甚至所谓的“裸条贷”,已经制造了太多悲剧。

趁这几天开学,做好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拒绝校园贷、高消费,不妨也纳入“大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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