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里的生存保险是什么意思?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人生存到一定年限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业务。投保生存保险的被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后,如果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和保险资讯小编一起了解。

如果生存到约定的年限,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的实质是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的被保人缴纳的保费及其所生利息,由生存到约定年限的被保人享有。生存保险必须规定保险期限,否则被保人就没有可能领取保险金。

生存保险的特征是:当被保人生存到约定年限后,保险一次性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即告终止。目前,单一的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已经不受欢迎,通常的做法是将其与其他保险责任相结合。例如说,生存保险可以和定期死亡保险相结合组成两全保险,被保人生存到保险满期或在保险期限内死亡都可以得到保险金。生存保险也可以和终身死亡保险相结合,被保人生存到约定年限后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此后无论被保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将再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未生存到约定的年限就死亡,保险人则只给付死亡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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