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租宝、e速贷 行业相关的最新消息

8月临近月底,一份地方金融局的公告引起了广泛讨论。

随后,行业风险出清也影响到了支付公司,消息显示部分地区的相关监管部门开始约谈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审慎为开展p2p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清退时间表。而且据说除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方面也收到了相关通知。

网贷行业的清退,依然在按照既定的日程进行。

说下E租宝和e速贷这两个平台。

E租宝的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在今日的下午结束。

之前的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e租宝”案涉案的财产,部分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将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始于:2019年7月2日,截止于: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全国各省份地区都在六月末及时公示了《关于“e租宝”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通告中对各地信息核实登记地点都有详细的显示,期间有些地区根据实际工作进度,也对个别核实点进行了调整,e租宝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只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在八月份的时候,各地的信息核实工作点也多次发文提示案件参与者积极参加现场核实,有些参与者还接到了电话通知提示。

按目前工作方案,全国性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仅此一次。

这次的核实登记工作到期结束后,法院即将根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下一步的案件钱款发还工作的进行。

具体到各个省份,广东、江西等省份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中,还包括对“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芝麻金融又称“玖钰财富“,2014年9月上线,2015年4月钰诚集团收购芝麻金融,e租宝在2015年12月立案后,“芝麻金融”也被调查。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受理,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当时26人获刑,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元,涉案两公司被处罚金19亿元。e租宝从立案到信息核实登记,经历了将三年八个月的时间,案发时的集资款未兑付金额是380亿余元,后来的报道中显示追回来有一百多亿。

立案后的资金追讨追回需要较长的时间,8月25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公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追缴“e速贷”平台贷款的公告》。如下图:

2016年5月,惠州警方通报案件定性为非法吸存,2016年9月,惠城区公安分局已将此前逮捕的e速贷高管简某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017年3月17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表示,为最大限度挽回e速贷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惠城区公安分局已监督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成立e速贷资产清理小组,现要求e速贷平台贷款人尽快返还债款。2018年2月28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公开宣判了“e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简慧星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罪,总刑期10年,罚金人民币150万元。2018年7月6日,广东省惠州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e速贷”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驳回简慧星等三人一审上诉,维持原判。

附: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材料信息。

集资参与人需提供信息列表

(一)、身份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原件材料)

(二)、联络信息:

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三)、集资信息:

充值金额、提现金额。

(如实填写)

(四)、账户信息:

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

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未来法院会把钱打到指定的收款银行上,一定是本人名下银行卡,跟原来绑定的银行卡一致最好)

到现场时,经办的工作人员会逐项对上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以及信息的采集、登记,核实现场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附|北京一中院公告详情: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北京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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