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贷案已移送值法院:预计年后正式开庭

12月18日,太原公安局官方发布消息称,今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郝晓海等35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P2P平台“晋商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已于2019年10月底移送至小店区人民法院。

不过,由于“晋商贷”案件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舆论广泛关注,年底前预计仅进行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主要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正式开庭要等到年后。

公开信息显示,晋商贷由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正式上线于2012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郝晓海(持股90%),据悉为山西规模最大的P2P平台之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平台累计交易额150.74亿元,待还余额7.8亿元。

2018年10月底,晋商贷曾发布关于剥离不合规业务及旧系统兑付方案公告称,从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兑付,20万以上投资额需36个月完成兑付。

此后的2018年11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晓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8年11月7日,向太原市公安机关投案。12月17日,警方通报,对郝晓海等2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今年2月21日,警方再度通报,又有4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根据太原公安微信公众号此前的通报,今年5月6日,郝晓海等35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房产19套、车位13个、车辆14台;银行账户459个,对广告费等其他涉案资产的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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