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的企业保证人注意事项!看清楚这几点!

近日,有个江苏扬中的法人咨询我们,说要帮企业做担保。根据有关规定,法人代表、组织、自然人都有资格作为保证人,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服务,如果要为企业做担保人,必须知晓这些注意事项,否则不要随便做担保人。

1、保证期限

一旦成为了保证人,虽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也有期限的,并不是一辈子。在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没有及时行使权利,则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实体权利归于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诉讼时效

保证贷款中有两个期限,一个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一个是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法律规定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期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本息还清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比如没有确定保证期间,这与立法意义相悖,应认为无效,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贷款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基本条件

保证人可以是法人、自然人、组织,必须有稳定的收入,具备代偿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的能力。

5、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

有约定的按合同履行,没有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或未经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权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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