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汇信案最新:南京警方已对7人刑事强制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外发布“融通汇信”的案情通报显示,2018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融通汇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按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栖霞分局分别对辖区内的“融通汇信”分公司立案侦查,先后对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通报,融通汇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融通汇信”)于2012年7月6日成立,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90号。该公司通过线下销售方式,以投资实体产业项目并承诺高额年息为名,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

2019年6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莲、甘某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16日,栖霞公安分局依法对主要嫌疑人丁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南京市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封犯罪嫌疑人名下的不动产两套、车辆一辆,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数额及去向进行审计。

通报提示,请尚未作报案登记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的相关凭证到投资地点所在地的公安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全资控股股东为吕文凯,于2018年8月29日变更法人李春平为吕文凯,变更投资人李春平,韩福爱为吕文凯,变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据金融虎了解,去年9月11日,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应对当前风险及公司转型发展决议的通知”,宣称公司将采取股权,债权融资,强化催收等多种举措,积极协助客户挽回损失。并成立紧急风险应对小组,及时上报。当时有媒体报道称,融通汇信的线上平台为阿朋贷。不过,9月12日晚间,阿朋贷官网发布《关于网络上传言阿朋贷与融通汇信集团及关联公司之声明》,称阿朋贷不存在线下理财机构,不存在线下违法发放贷款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其他第三方个人或机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情形。阿朋贷当前与网络中传播的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所称之理财合作或资金往来之情形。

企查查信息显示,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法人姜鹏持股98%,白海玉持股2%。两名股东均被“限制高消费”。该公司旗下控有3家公司,分别为:仲尼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融通汇信(上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融通汇信财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此前,融通汇信在全国各地设有19家分公司,不过均已被注销。

在陷入兑付危机前,融通汇信股东曾出现多次变更。纪录显示,2018年8月29日,法人、董事(理事)、经理李春平变更为吕文凯。同时,变更投资人李春平、韩福爱为吕文凯。变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时隔1个月后,法人、董事、投资人吕文凯又全部变更为姜鹏。

此前已有多地对融汇通信案立案调查。2018年9月12日,天津公安局和平分局小白楼派出所发布的一份告知书称,已对融通汇信公司集资事件进行前期侦查,对融通汇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正在积极调查。2019年8月14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通报显示,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信达广场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已于2018年9月13日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今年9月6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发布通报称,2019年8月29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融通汇信集团公司立案侦查,融通汇信公司在台州开设营业部。该公司未经金融部门许可,以承诺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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