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贪污14万为情妇买房 “漂白”身份潜逃14年落网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 “我们是淮北公安,知道为什么来找你吧?”“知道,我现在就跟你们走。”日前,在浙江杭州的一处花卉基地,我市民警和“王春玉”发生了这么一番对话。

今年65岁、“乡音未改鬓毛衰”的“王春玉”说,潜逃的这14年来,他一直担心受怕,时常在夜深人静时难以入眠。民警找来的这一刻,实在厌倦了东躲西藏的他,已经等待了很久。

“王春玉”真名于某某,2002年8月,他利用担任我市某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将14万余元公款据为己有,并于2004年12月东窗事发、潜逃外地。

2005年1月,于某某被烈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上网追逃。

在于某某潜逃的14年里,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并多次赶赴他可能藏身的地区,可惜未能找到有效线索。

经深入调查,追查人员了解到,于某某将这14万余元用于给情妇购买住房。可惜没过多久,情妇就与其断绝了来往。案发后,于某某被揭穿了真实面目,其家人也不再与其联系。

今年以来,于某某被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列为重点追逃嫌疑人,烈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重新梳理案情线索,并在其涡阳老家找到一张拍摄于1995年的照片。经过一系列高科技手段比对和走访摸排,民警发现,于某某很可能已经将身份 “漂白”为“王春玉”,并在杭州有大量活动轨迹。办案民警立即将研判结果上报,第一时间赶到杭州。日前,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办案民警冒着大雨敲响了于某某住处的大门。

接受警方讯问时,于某某交待,他潜逃至今,自认没脸也不敢和家人联系。将身份 “漂白”后,他凭借懂些修剪花木的手艺,四处漂泊以打零工为生,可谓惶惶不可终日,悔不当初。

目前,于某某已被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其16年前贪污1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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