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作出了相关部署通知。对于此次房贷政策新调整,不少购房者提出了疑问,招商银行响应人行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筹备的同时,就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作出解答。
Q1:本次利率调整范围有哪些?
答:按《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次调整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Q2: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调整?
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进行调整。
Q3:个人商用房贷款能否调整?
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Q4:办理贷款时不是首套房的,能否调整?
答:如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且符合利率调整其他条件,也可纳入调整范围。
Q5:利率能下调到多少?
答:按《通知》要求,调整后的房贷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Q6:什么是利率政策下限,我能怎么查?
答: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Q7: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答:按《通知》要求,自2023年9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我行正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充分保障我行客户利益。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