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已经调整了,新的缴存基数你知道吗?

住房公积金大家都知道,几乎每一年住房公积金都会出一些新政策,这几年的政策也是越来越好,对购买了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是好事。每年的7月1日,各地都会对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缴存额的上下限进行调整,这不7月份又到了,那么各地又进行了怎么样的调整呢?今天我们就看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在今年做了哪些调整吧!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双方各缴纳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是双方各占7%,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委会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选择各占5%或6%的缴存比例,但要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进行审批。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公积金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申请缓缴。

2018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及下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可以低于322元。

2018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可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查阅、下载和直接办理。各单位在汇缴2018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应当及时办理基数调整,原则上在7月份完成。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调整的情况就给大家说到这了,想要知道更多贷款资讯,就来聪聪谈事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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