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财富暴雷简史:业务员骗客户 风控如儿戏

5月30日,线下理财四巨头之一的信和财富及其关联P2P平台信和大金融、金信网,在同一天相继被查封。6月6日,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朝阳分局又相继发布立案侦查通报,共对超过150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根据公开资料,除去无据可查的信和财富线下理财,信和大金融及金信网两家P2P平台的待收规模大约在180亿元。

除了早已出现的流动性危机、多次被地方监管部门点名预警风险、实控人介入大量借贷类诉讼之外,信和系具体的实情并不为外界所知,这与其庞大的待收规模及涉案人员极不相称,可以说,线下理财起家的信和系所固有的不透明被一直保持。

网贷之家从大量公开资料中,梳理出一些重要线索,或许可以借以窥见这家分支机构众多、关联公司复杂的理财公司曾经的运转细节,以及最终走向溃败的关键原因。

线下理财业务布局庞大 面临非法集资指控

信和系以线下起家,主体公司是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截至目前,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开设过402家分公司,可见其线下理财业务布局之广泛。

2014年9月1日,信和财富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强力打出“信和财富,说话算数”的广告语,此后又陆续登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等地方省级电视台,自此拉开快速扩张序幕。这样大手笔的宣传阵势,与早些年盛名一时又轰然倒塌的e租宝如出一辙。

但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信和线下理财的模式,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均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合规压力。

在资金端,2015年7月22日,《大连日报》刊登《关于公布企业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通告》,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相关部门指出,包括信和财富大连分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在我市各公园、超市、早晚市场和商场向不特定对象发布各类投资理财宣传材料,承诺年化收益8%到15%不等,经与相关部门核实,上述企业属于普通类工商企业,不具备对社会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从事与投融资理财业务相关的金融业务,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尽管从信和线下理财的业务操作来看,其模式类似于线上P2P,只不过整个过程完全在线下完成,但事实上,从后来信和财富实控人夏靖所介入的大量诉讼了来分析,信和线下理财确实存在吸收公众资金建立资金池,因为大量的追款诉讼案件中的出借人均为夏靖本人,这表明夏靖事实上充当了超级放贷人的角色。

据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统计,仅2016年3-11月间,该院共受理夏靖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154件、以夏靖为原始出借人的民间借贷纠纷87件,借款总标的额近2000万元,而江苏省内案件超过1600件,全国范围内已审结的案件超千件。

据此,2016年12月,在审理夏靖与另外两人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该法院认为,总览审视涉案的巨额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夏靖作为个人,所涉借贷关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金融放贷性质,且巨额资金来源在民事案件中无法准确查询,因此可能涉嫌经济犯罪,所以驳回夏靖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这种资金端、资产端双重不合规压力,或许是信和转型线上P2P平台的根本动力。2014年2月和5月,金信网和信和大财富相继上线。尽管截至目前看不出信和财富线下理财的主体公司与两家P2P平台存在明显的持股关系,但事实上经过层层联系,它们本质上仍然是信和财富的延续。

甚至信和一度还曾试图将整个线下理财体系装入金信网。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信和线下理财主体公司“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曾在2014年8月及2016年12月发生过两次股东变更,而这两次正是金信网运营主体“金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进入和退出股东行列。

2015年7月,信和财富首席财富管理专家时间接受《证券日报》采访,在澄清信和财富当时的业务状况时,明确表示,金信网运营模式是由信和财富在线下获得借款人,对借款人进行审核、风控,然后推荐合适的借款人到金信网,金信网再从中选取合适的债权打包,列入集合投资计划,因此在风控过程中,对于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信审、风控等,金信网没有全程参与。

作为信和线下理财的转型结果,金信网及信和大财富的具体状况究竟如何,目前缺少公开客观的资料,但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大量关于信和财富的诉讼文书,则可以比较真实地还原信和线下理财的运转细节,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预示着两家P2P平台的具体业务状况。

理财经理骗取客户资金 资产端风控体系存严重漏洞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多份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表明,信和线下理财的理财端乱象丛生,其中甚至发生多起理财经理直接骗取客户资金的事件。

一份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于2018年8月做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3-8月,出借人宋女士先后3次在信和财富一名业务经理的引导下,签订了《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宋女士将通过受让相关债权的方式实现出借,其中还涉及到之前已经成立的《借款协议》,以及实现此次转让债权所需的《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但宋女士对于这种复杂的嵌套式协议安排,并没有仔细查阅,而是在匆匆签过协议之后,就向业务经理提供的一个所谓债权转让人的银行账户中先后当场转入了32万元。

但事实上,上述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宋女士不能违反有关委托划扣的规定将出借资金直接支付给债权转让方,否则宋女士需要自行承担损失。但后经法院查明,宋女士分3次出借的32万元,在转入债权转让人账户当天即被转入了这名引导宋女士投资的业务员本人的银行账户中。

而另一份由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于2018年3月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则透露了另一种更为猖狂的骗取客户资金行为。该判决书显示,出借人陆女士同样在一名业务经理的引导下,签订了各种协议,但与上面案例不同的是,业务经理并未向陆女士提供债权转让人的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虚构了一个所谓的“金账户”,而这个账户正是该业务经理个人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此人更是明目张胆地将这个账户的完整信息写在了加盖信和财富公章的协议上。

判决书显示,信和财富以上述骗取客户出借资金行为为个人行为为由,而拒不承担兑付责任,但法院均判定业务经理是在履职时以公司名义实施上述行为,最终判决由信和财富承担还款责任。

除了理财端种种乱相,裁判文书中还详细记录了信和财富风控方面的种种缺陷。

一份由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6月做出的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借款人吴先生通过质押自己的汽车,从信和财富借款13.1万元,但后续并未按约定还款,信和因此将车辆变卖,但此后,信和仍然将吴先生告上法庭。吴先生声称在抵押评估时,对车辆的估价是17.5万元,如果信和将车辆变卖完全可以覆盖本息。但信和虽然承认车辆已经被自己处理,但又不愿向法庭提供“交易价格、交易地点、是否过户”等信息,坚持要求吴先生偿还全部本息,在一审败诉后继续提起上诉,最后二审仍然败诉。

而在另一份追款诉讼中,信和财富则对作为抵押物的珠宝只字未提,既没有说明是否已经变卖,也没有说明珠宝是否为赝品,同样只是要求借款人全额偿付本息。

尽管个中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抵押贷款无论抵押物是汽车还是珠宝,严格的风控都应该准备确定其估值,并设置合理的抵押率,信和财富在存在抵押物的情况下,仍然通过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本息,并对抵押物遮遮掩掩,这无论如何都表明了其资产端风控体系存在重大漏洞。

此外,聚投诉上涉及到信和系各主体的投诉帖不足百条,相比其他大型平台成千上万的投诉量明显过少,资产端的真实性存疑。

建立在这样的理财端和资产端之上的信和线下理财体系,无论是线下运营还是转型线上,其最终的溃败或许注定是难以避免的;然而,在包括媒体、各地监管等各方不断的风险警示下,在裁判文书网已经积累下数千份判决书,已经隐约可以照见黑洞细节的的情况下,仍然有成千上万的投资人涌入黑洞,或许这才是最值得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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