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本续贷 纾困小微融资难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快速、经营周期短,对“无还本续贷”需求强烈的特点,青岛银监局指导辖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科学运用“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对单户授信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口径小型企业的支持,持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

据了解,“无还本续贷”的目的,在于减轻“收回再贷”中企业所承受的高额过桥资金负担。政策推行的必要条件是企业符合授信条件,银行具有继续投放意愿。青岛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契合政策实际,支持机构依法依规清收到期贷款,同时着力压降“收回再贷占比”指标,以“无还本续贷”作为续贷主要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额度和行业两方面细分,提高“无还本续贷”支持精准度。同时严控房地产业、建筑业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

“无还本续贷”是一把双刃剑,青岛银监局推动机构加强对“无还本续贷”业务新增授信、资产分类和利率定价三项管理,防止“无还本续贷”沦为风险隐匿甚至利益调节的工具。青岛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机构“无还本续贷”小微贷款不良率和逾期率分别为0.25%和0.31%,远低于小微贷款不良率和逾期率均值。“无还本续贷”小微贷款平均利率定价6.64%,低于续贷前业务平均定价0.14个百分点,未通过“无还本续贷”获取超额收益。

“无还本续贷”政策的根源在于,银行贷款投放与企业资金需求期限的不匹配。为解决这一源头性问题,青岛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辖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产品创新和业务合作,科学设定融资期限。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满足融资企业购置设备、新建厂房等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期限的真实性;加强与保理机构合作,对照应收账款账期,提高融资期限的准确性;加大资产证券化力度,减少长期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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