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单方面调涨多地气价,“供需自主协商”宛如“一纸空文”

8月底,由中石油直供的西南地区液化天然气(LNG)工厂突然收到了一份来自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的调价文件——《关于顺价销售非管制天然气资源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标有“特急”字样的《通知》称,为缓解严重的供需矛盾,中石油今年大量采购价格高昂的进口LNG、巨额投资开采非常规资源,造成收支严重倒挂,因此“决定自8月开始,对公司组织的非管制天然气资源实施顺价销售”——即上调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这份特急《通知》,8月份西南地区客户消费的由“进口LNG和页岩气”构成的额外气源,即超出合同量的天然气,将执行3.088元/方的高价,9、10月的气价“另行通知”。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已于9月14日发出“口头通知”:9月份上述额外气源将再次上调售价,升至3.22元/方。而目前,四川省与重庆市执行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分别为1.54元/方和1.53元/方。换言之,中石油在未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上调了超额气源价格,涨幅超过100%。

在国家发改委再三明确LNG与非常规气源要实现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的当下,中石油发出的这一纸“史无前例”的“行政命令式”涨价文件,在LNG行业内引发了巨大争议。中石油单方面提价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这一与市场经济逆向而行的“违规”行为,将对行业产生何种影响?

一涨再涨

根据公开报道,中石油在今年的定价方案中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分为管制天然气和非管制天然气,前者包括国产常规气、进口管道气,这两类资源的气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最大涨幅不得超过20%;后者包括进口LNG、页岩气、煤制气、煤层气等,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已实现了市场化定价。

据记者了解,除了额外气量,中石油此次在《通知》中还同步上调了合同量内非居民用气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基准门站价基础上上浮6.5%。

《通知》发出后,四川省发改委专门召开会议商讨应对之策,但有知情人士告知记者“会议成果很不理想”,因为“四川省发改委借权力下放之机,将定价一事推给地方市州了”。在他看来,这样的权力“下放”只可能意味着“提价”。“例如,四川省巴中市发改委近日就印发了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由每方2.9元上调为3.3元的涨价通知,此外自贡市也将CNG加气站售价上调0.4元/方至3.3元/方。”

在此背景下,各LNG工厂8月份的实际用气量如何?是否存在超计划用气的情况?面对记者的提问,有的工厂负责人坦言“8月份还没有和中石油结算”,有的则面露难色、欲言又止。“这么敏感的事怎么可能对其他人说呢?万一捅出去,工厂以后就甭想和中石油做生意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确实有西部LNG工厂已按超计划用气价格与中石油进行了结算,但气量并不多,只有几十万方。工厂本以为量这么少,中石油不会‘动真格’,没想到还是按3元/方的价格结算了。”

据记者了解,对直供的LNG工厂执行“限量推价”已成为中石油今年的供应策略。“今年每个月中石油都在限量,给我们的计划气量也只有工厂产能的30%—40%。去年8月份淡季时,液厂几乎都在满负荷生产,但现在谁也不敢使用3元/方的高价气亏损经营。”有西部地区LNG工厂人士对记者说。

有市场观察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国内半数LNG工厂处于停产状态,且年内开工无望;由于上游频繁限气,在运的LNG工厂也已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半产状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天然气供需失衡时,价格上涨无可厚非。为何此次涨价引起了业内争论甚至质疑?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此次涨价与市场化机制下的价格上涨差别较大。

据介绍,近两年来,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国家发改委不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目前,海上气、LNG、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以及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和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都已完全市场化,其余非居民用气价格形成机制也已基本理顺,建立了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上浮20%、下浮不限的弹性价格机制。这部分基本可由供需自主协商的气量合计已占到国内消费总量的80%以上。

但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长期高度垄断管道天然气资源的中石油而言,国家层面提出的“供需自主协商”宛若“一纸空文”,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在目前的体制机制条件下,用户几乎没有议价能力。”

有业内人士直言,中石油此次印发的《通知》表达方式“霸道而强势”,除了采用“经公司批准”“决定”“通知如下”“要求”等字眼之外,更提出了其他“苛刻乃至不合理”的要求。“《通知》于8月22日印发,但强制要求从8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且使用额外气的用户还被要求出具自愿承诺书。中石油这种事后价格追溯的情况并不少见。”他说。

“再比如,关于《通知》中额外气量的划分,为什么要由‘进口LNG和页岩气’构成,还得‘按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通知的当月进口LNG和超计划管道气价格与公司结算’?这种规定缺乏合理解释,用户并不能认同。”上述人士说。

在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永昌看来,对于当下80%气量已实现供需自主协商的国内天然气市场而言,中石油采取的涨价方式是“狸猫换太子”——通过把常规管道气划成“额外气量”,进而执行市场化定价,目的是“规避”国家现行政策对常规管道气20%的“天花板”涨价约束。

有中石油内部所属LNG工厂人士也对记者表示,《通知》的内容“过于粗暴”。“今年中石油下属公司在气价和气量供给上‘变脸’太多、太快,并不能被用户接受。因为没有话语权,用户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只能按要求限合同量卖气,直接的结果是天然气车辆只能排队加气,甚至加不上气。”

李永昌直言,中石油的涨价文件对于计划(合同)气与额外气两种气价的设置,有变相恢复天然气价格双轨制的嫌疑。

另据记者了解,业内对这份《通知》的质疑不仅限于涨价的方式,更在于涨价的依据是否充分。“因为《通知》旨在‘实现淡季不增亏,旺季不亏损’的总体要求,但实际情况是,中石油天然气板块的利润今年以来大幅提升。”

中石油8月31日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在国内天然气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量价齐增,取得了不俗业绩,天然气与管道板块营业额及利润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在进口气同比增亏约16亿元的情况下,该板块营业额超过1700亿元,比2017年上半年的约1400亿元增长21.5%,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61亿元,比2017年上半年的139亿元增长15.6%。

记者最新获悉,此事已引起国家发改委重视。9月2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四川省发改委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调查会,四川各地政府及大用户等与会者一致不认同中石油单方面“猛涨价”。

业界更为担忧的是,中石油涨价之后,中石化、中海油乃至诸多其他国际资源供应商会否跟涨?

有西南地区中石化直供的LNG工厂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中石油单方面提价的消息让我们感到非常担忧。如果这个价格真的执行下去,不算财务成本、折旧成本,液厂的生产成本将逼近5000元/吨,这对LNG交通乃至其他工业将是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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