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首套房首付比例20%,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70万元

5月24日,河南省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购房契税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十二条措施。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金额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安阳市还提出,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工会会员、参与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快递小哥等“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利率优惠等条件。支持开展法拍房按揭贷款业务。

安阳市还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4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消费补贴;4月25日前,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并在4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并在4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凭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保函额度不超过应监管资金的50%,并可按照预售资金拨付节点予以相应调整。

适当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可申请分批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并收取罚息。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可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但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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