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 严防“授信集中”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银行业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

授信集中度风险是全球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并实施上述《办法》对抑制金融风险累积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新规明确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标准,规定了风险暴露计算范围和方法,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限额、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说,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新规重申了商业银行法贷款不超过资本10%的要求,同时规定包括贷款在内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15%;对于非同业关联客户,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0%;对于同业客户,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监管要求,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25%。

官方同时明确,将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授信业务均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框架,包括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等表内授信业务,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等。

前述负责人强调,《办法》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授信集中度,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此外,相关举措还将引导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改变授信过程中“搭便车”“垒大户”等现象,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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