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屡禁不止?《民法典》携章严惩!

非法高利贷,是噩梦。乱象频出,扰人安心。

多年来,高利贷受害者不计其数,被恶意抬高利率,拼命榨干受骗者的资产。如若无力承担债务,高利贷发放者或通过夺命连环CALL、上门涂鸦、唱衰受害者声誉等不良催收方式,让受害者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或身心疲累、心力憔悴,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结束自己的生命。

高利贷,带来的是血淋淋的危害。

屡禁不止的高利贷案件,让社会信贷环境被迫“乌烟瘴气”,影响恶劣。对此,将高利贷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以法律为“盾牌”,从高利贷的对立面入手,保障债务人的权益。

近日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表决通过,明确表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通过明确高利贷的违法性,同时明确无效具体,称“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向群众明确禁止态度。

如若被发现,需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徒刑和罚金并行。

虽说《民法典》在法律的层面上为民服务,但民众自身也要学会识别、防范及远离非法高利贷,在选择贷款产品之前需要综合考虑,看平台是否正规合法有资质;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要认真阅读条款,看清楚“贷款年利率”,如若利率超过合法的24%,最好提高警惕,加多心眼,如若超出36%,请掉头就走,另寻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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