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银行账户将5年不能开户、不能用第三方支付!

5月27日上午,台州举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灰产”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台州整治涉诈黑灰产突出问题的阶段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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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严打战果

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包括非法买卖、出借、出租电话卡、银行卡、企业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民个人信息等产业,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土壤”。今年以来,台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化协作,对涉诈黑灰产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5月22日,公安机关打处本地涉诈黑灰产人员共388人、缴获银行卡591张、营业执照897套、POS机37台,破获各类案件500多起,涉案金额1.4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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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灰产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违规注册企业排查、涉案账户倒查、涉案线索核查等相关工作措施。

市公安局结合“净网2020”专项行动,抽调刑侦、网侦等警种开展“清源”打击黑灰产专项行动,以“临海蒋某某等人诈骗案”“椒江杨某某诈骗案”等个案为起点,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深挖本地从事涉诈黑灰产人员,4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组织三次集中行动,累计抓获涉嫌参与为境外诈骗窝点提供银行卡、取款、转账等环节的人员245人,破获全国各类案件310起,涉案金额1.22亿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涉案账户线索,市反欺诈中心研判出开卡团伙5个,全市刑侦部门克服疫情风险,远赴杭州、福州、厦门、郑州等地开展抓捕,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3人,线索办结率95%,居全省前列。

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有针对性地对存量账户开展风险排查,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三门县公安局根据人行传递线索,成功打掉了一个以福建三明籍林某为首的7人开卡团伙,经查,去年12月份以来,林某先后组织各类人员,前来台州、杭州、义乌等多地开设对公账户并出售给诈骗团伙,累计售卖对公账户80余套,非法获利10余万元。

在黑灰产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中,联席办相关成员单位主动履职,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出台黄牌警告、挂牌整治、联合约谈等相关举措,始终保持对涉诈黑灰产的高压监管态势。5月9日出台了全国首次由三部门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打击治理利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合作机制的通知》,相关做法得到了部、省领导的肯定。

相关人员会受到惩戒也可能涉罪

公安机关告诫广大市民,要妥善处置自身的电话卡、银行卡、企业营业执照等物品,任何买卖、出借、出租等行为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可能要承担三种法律责任:

(1)构成诈骗罪共犯;

(2)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另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虚假登记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开展信用惩戒,3年内禁止其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违法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浙江对外公示。对涉案当事人名下的其他关联企业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置。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中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金融机构加大账户准入审核和资金交易监测,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账户风险防控体系。

目前,人民银行已对247名被市公安局认定的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相关个人实施以下惩戒: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能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要新开立账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会加大审核力度;

▲被惩戒人员信息移送征信系统。

这意味着被惩戒人员信用将受到影响,银行业务只能去柜面办理,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ATM、POS刷卡,不能发红包,购物不能使用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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