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202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晋宁区202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命运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贷时间
2021年7月22日——2021年9月24日
申贷对象
晋宁区户籍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申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审贷金额及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首次申贷流程、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进行办理。
流程步骤: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未通过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5.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首次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新考入大学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贷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何一人即可)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
如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温馨提示:
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续贷学生均不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注意事项
1.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贷款人进入办理点应主动扫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办理时前后左右间隔一米安全距离。
2.办理点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工作日)。
3.办理地点:晋宁区永乐大街磷矿办公大楼7楼(晋宁磷矿医院正对面)
4.首贷学生应带上共同借款人和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办理点办理,共同借款人不到办理点或材料不全的学生,办理点不予受理。
5.学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虚假材料,各办理点有权拒绝办理。
6.其它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871—67808106。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