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17时许,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岭子派出所接分局反诈预警中心指令:辖区内有一居民陈女士刚登陆过诈骗网站,可能存在被骗风险,需要马上核实并劝阻。
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当事人陈女士取得了联系,而陈女士却称对方已经给自己发来了“红头文件”,要求自己必须在30分钟内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2万元作为“解冻费”,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民警立即告知陈女士这是遇到了电信诈骗,千万不要给对方转账,并准备上门劝阻,但陈女士说自己家就在附近,因为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所以要求自行到派出所说明。
陈女士来到派出所后,民警经了解得知,陈女士因资金需要想要在网上办理贷款,于是通过某网站加了一位“贷款平台客服”的微信,“客服”称可以帮陈女士办理大额贷款,并通过微信聊天逐步诱导陈女士下载了一款贷款软件。
陈女士按“客服”的操作要求,在该平台上输入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并从这个软件上贷款了10万元,但就在提现时,却一直没有到账成功。“客服”又称陈女士输入的银行卡号错了一位,致使贷款资金被冻结无法提现,并要求陈女士向指定的卡内转账2万元作为“解冻费”,才可以正常办理贷款。正当陈女士有所怀疑时,“客服”又发来了一封“红头文件”,并以“某办公室、某监管局”的名义要求陈女士在30分钟内必须转账,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涉及到诈骗”。
看到“红头文件”后,陈女士也慌了神,正当要准备给对方转账时,还好接到了民警的预警电话,这才防止了上当受骗。后在派出所内,陈女士向民警咨询是不是自己的银行卡号真的输错了一位,才会没有贷款成功,民警立即告知其这就是电信诈骗的套路,而且对方提供的所谓“贷款软件”经国家反诈中心认定也是诈骗软件,对方会以银行卡输错为由,需交“解冻费”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实施诈骗,而且对方发来的“红头文件”经鉴定也是PS合成的。
民警在向陈女士进行了相关反电诈宣传后,将其手机内的涉嫌诈骗的APP卸载。“还好有你们的提醒,要不然我贷款没成,反而得搭钱了”,陈女士对民警的紧急劝阻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