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板街:40多亿在借款人手中 需协商提前回款

2019年12月19日,P2P平台铜板街发布《关于12月回款和待收问题的解答》。此文的作者称,12月3日退出公告发布后,为尽力保障客户来电一次性顺利接通,我的一位同事被临时抽调加入客户沟通小组协助客户沟通工作。通过这位同事的工作反馈,我们发现客户存在一些疑虑,并且有相同疑虑的客户不在少数。

以下为客户的疑虑。

疑虑1:12月X日(X≥3)我明明收到了回款信息,已经回款的钱,你们为什么截住不给我?

疑虑2:铜板街有钱,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连本带息还款给我?

疑虑3:都宣布退出了,你们的高管都在忙什么?

仔细理一理,发现这些疑虑其实都源于信息偏差:

偏差1:退出启动前产品都是到期日兑付,退出工作后也同样不变。

偏差2:41亿都在铜板街的账上,是铜板街不想给我。

偏差3:即使41亿未到期资产对应的待收余额还未收回,全体借款人也会按照约定利率、提前返还。

偏差4:高管们不出来接待客户,对客户利益和客户诉求不关心。

偏差存在是正常的,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些疑虑做一些说明,但求信息对称。

针对偏差1。首先请大家去百度两组关键词——“网贷 以退为主”“网贷 清退”。铜板街坚持了七年多,今天主动选择退出,坦率地讲,也是有遗憾的。

其次,退出是有严格时间点限制的,这个从兑付方案意见版可以看出来;其中“双降”要有实际行动,要经得起时间点的检验。

考虑到以上的行业大背景,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自公告发布日12月3日起,兑付就得以保障良性退出这个最高目的为前提来执行,而不一定延续过往网贷业务正常运营时期的兑付规则,包括打破到期日兑付的惯例。比如,也许兑付方案开始后,部分客户的产品未到期却会被提前回款。因此,自退出公告日12月3日当日及此后到期的产品的回款,统一遵循退出工作开展后的兑付规则。

二、三

针对偏差2和3。本息一次给付,也就是 “又快又全”的兑付办法是所有人包括平台也希望尽力实现的。对客户来说,落袋为安;对平台来说,早退、全退可以尽早轻装上阵全力把人力和资源投入企业新的增长点上去。

这需要一个前提:40多亿元的待收已经妥妥地“趴”在存管账户上了。

这是真实的情况吗?

当然不是。基于信息中介定位,撮合的项目都是真实且一一对应的,都分散出借给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借款人。既然客户出借的钱不在铜板街的账上,那么就不存在“铜板街账上有钱不还”的问题了。

而为了尽早尽量完成顺利兑付,首要工作就是将未到期资产逐一妥善回收、提前回收,才能兑现给各方的承诺,顺利完成限时退出。

这需要做许多工作:

首先,我们要告知借款人平台限时清退的计划,取得借款人的理解;

其次,要与借款人协商出提前还款的方案,必须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

第三,如果有借款人因平台限时退出,主观上还款意愿降低,还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去敦促回款。现实的敦促借款人还款手段有限,相信大家对“老赖”也不陌生。

考虑到现实情况,一方面,平台方与资产推荐方和借款人的沟通工作需要投入产品正常到期情况下数倍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从借款人来看,限期退出意味着未到期资产必须提前变现,这的确给借款人带来了不便,不管是时间、意愿还是能力,要去做好妥善处置,回款必然会打折扣。

大家想想,假设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率。现在张三因故要提前收回,即使不考虑李四的还款能力,他用钱的时间不到约定期限,于情于理都不会愿意给足约定的利息吧?

总结一下,40多亿待收分散在借款人手里,并不在铜板街的账上,因此需要人力和时间去协商提前回款;回收过程中,“全体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提前返还”是理想状态,理性地思考一定会有折损。

针对偏差4。不少客户对铜板街管理层现在在做什么很好奇,甚而做了很多猜想。

退出工作至少有两个层面要紧锣密鼓开展,第一,退出工作所涉及的各方面沟通,包括客户、员工等多个方面;第二,督促未到期资产待收尽量回款的相关保障工作。

古龙(何俊)在12月8日发布的内部信《做客户资产的守护者》,发邮件时间是凌晨,信里也提到“最近我经常半夜会电话铜学们沟通信息,铜学们表示做梦都在思考工作中的问题”,“我这几天跟大家一样,每天有无数的工作要做,且要做好。”

退出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繁杂细致,铜板街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坚守岗位,比过往投入更多的心力到工作中,请大家监督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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