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远资产深圳分公司涉嫌非吸 警方呼吁相关人员自首

7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发布《 关于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19年1月9日对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已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武、崔某等十余人执行逮捕。

警方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通报提到,为保护受损群众合法权益,凡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的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1、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并注明“诺远资产深圳分公司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邮政编号:518000)

2、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投资合同原件、复印件、资金往来凭证等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递交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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