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

导语: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往往在买卖双方会有这样一个矛盾:房主说,我要是把房子过户给买方了,对方不给我付房款怎么办?客户说,我把房款给他了,他不配合我过户怎么办?会出现这种矛盾,是因为没有弄明白付房款和产权过户办理的问题,今天芒果好房就为你解读正确的房款给付方式。

二手房买卖,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

1、资金监管

如今在绝大多数的城市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都是有官方资金监管平台的。

双方在签署交易合同后,产权过户以前可以选择去资金监管平台,由买方将房款或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平台,房主留张银行卡号,再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产权过户交易结束后,资金监管平台会自动将房款划入房主账户,这样就很好的解决了以上的担忧。

可是有的城市没有资金监管平台,或者双方都不想选择监管平台又如何保障交易呢?往下看:

二手房买卖,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

2、定金给付

在签署买卖合同前,应当要求中介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房屋权属查档,确认房屋没有查封或保全以及抵押情况。如果有以上状态就要非常慎重,在查封或保全没有解除前,定金不能直接交给产权人,应当交由中介机构保管,直至查封或保全解除。有抵押的则要确定抵押余额还剩多少未结清,能否结清,由谁在什么条件下什么时候结清都要约定清楚。

同时定金给付按照合同法约定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20%

二手房买卖,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

3、提前还款

如果房主有抵押贷款,而且需要买方协助还款,则要注意以下五点:

1)买方需要贷款的必须是在核实买方贷款确定可以办理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协助还款;

2)协助房主还款的部分在产权过户前不能认定为房款,应当是买方借款给房主,需要房主出具借条给买方,待产权过户后再将借款转为房款;

3)在提前还款当日要再次进行产权查档确认房屋产权状态无问题;

4)通过全国被执行人网站查询业主本人的诉讼情况,看有无经济纠纷诉讼,以防房屋被查封;

5)一定要确认取得解除抵押材料的时间和流程,越快越好,多一天就多一天风险。

二手房买卖,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

4、无资金监管

不选择或者没有资金监管平台的客户,可以在产权过户前选择下列方式操作:

1)开具买卖双方联名账户,将房款划入联名账户,产权过户后符合条件去支取;

2)将房款交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产权过户后转交房主(但是一定要了解清楚中介公司资质及实力);

3)在产权过户前在银行由房主对买方房款进行验资,确认余额足够支付房款;

4)可以在产权过户前先支付50%房款,过户手续完成再支付剩余的50%,但是别忘记预留交房及户口迁出保证金。

5、房屋权属调查

其实房产交易过程当中风险很多,如果房屋有风险,即使完成过户交件手续,依旧有可能会因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问题导致交易不能继续。

另外不动产登记部门本身审核是需要时间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确认房屋权属转移是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记载在登记簿为准的,因此这过程中依旧有被查封风险。所以前期做好房屋权属调查是最为关键的,做好预防性措施最为重要。

温馨提示:

1、作为房主完全不需要担心过户后拿不到房款,因为完成产权过户交件手续后收不到房款,房主完全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冻结交易,确保房屋产权不被转移。

2、房屋的交易权属转移其实分成了两大块,产权证转移只是所有权转移了,还有就是房屋本身的交割是物权转移,只有所有权和物权均转移了才是一次完整的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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