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团伙说“没有他们要不回来的钱”……恶意讨债犯罪团伙被打掉!11个人全判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问题可以走法律程序,这是老百姓都知道的道理。然而,在宾县却有这样一个团伙,声称没有他们要不回的钱...

这个团伙说“没有他们要不回来的钱”……恶意讨债犯罪团伙被打掉!11个人全判了!

今年3月,宾县胜利镇居民程某报案称,因为给朋友做担保,他陷入了三角债。不久前,他被一群人讨债,不但被限制了自由、遭到了殴打,甚至被迫签了“卖房协议”。

接到报案后,宾县公安局在市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指挥下,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开展工作,发现刘某开了一家小型贷款公司。

一直以来,他带领公司员工用轻则辱骂、威胁、恐吓,重则限制自由、肆意侮辱、殴打等暴力手段,帮人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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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期间,除了程某以外还有其他两名受害人遭到刘某的恶性讨债威胁。2018年2月20日19时许,该团伙头目刘某为替其哥哥向许某索要赌债,纠集孟某、郭某驾驶一辆黑色路虎车前往宾县胜利镇街内许某住处,将许某带至车上后,将许某手机抢走并关机。随后,驾车开往宾县新甸镇一烧烤店接另一名嫌疑人姜某,共同将许某带至宾县宾州镇洪氏塑料制品公司办公室实施非法拘禁。

在非法拘禁期间,刘某等人不让许某睡觉,逼迫许某想办法弄钱还债,后许某打电话在其朋友栾某处借款5000元,用于偿还欠刘某伟的债务。5000元到账后,刘某等人继续拘禁许某,直至2018年2月22日19时许,许某妻子张某前来许辉被拘禁地点,由刘某提供一张30000元欠条,张某在欠条上签字后带许某离开,该团伙非法拘禁许某人身自由时间超过4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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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刘某为讨要孙某欠其的非法高利贷,纠集刘某柱、姜某、孟某驾驶一辆白色吉普车在宾县某小区外将宾县的孙某带到车上后,拉至宾县二龙湖附近,将孙某拽至车下,强迫孙某脱衣至赤膊赤腿,身上仅余一条内裤。

随后,4名罪犯将孙某摁倒在地并向其身上踢雪,逼迫孙某偿还刘某高利贷债务。孙某拒绝偿还后,孙某被带至宾县原“二库物流”办公室内非法拘禁。在非法拘禁期间,4名罪犯两次将被害人摁倒在地,一人骑在被害人后背由后向前推被害人双臂,其他人摁住肩部和腿部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残忍伤害,孙某忍受不住,被迫偿还给刘某20000元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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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追求利益,受雇他人,为他人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充当地下处警队,为暴力讨债而非法拘禁他人,对受害人身体及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恃强凌弱,极大地挑战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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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为追讨债务,纠集姜某、孟某、刘某、武某、任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刘某用强迫交易手段逼迫他人用房屋抵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任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任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判处任某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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