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遭遇被贷款、被担保列入个人征信怎么办?

很多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来请求去银行做担保或证明,却在完全不知情下签字,过了几年才被银行告知,已欠贷款多年,再去找之前的那位朋友,已杳无踪影。

原以为只是帮人去银行做个证明,却成为担保人,甚至贷款人,背负银行巨款,该怎么办?

“被贷款的情况自征信系统上线以来确实发生过。”4月22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征信系统只处理事实,事实以合同为准,如果借贷双方对于交易有争议,贷款方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完全不知情,有效的方法是向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由金融机构认定。如果金融机构愿意调整,征信中心将接受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如果金融机构认为贷款方在贷款时知情,借贷双方可以走法院诉讼程序,征信中心会根据法院判决作出相应调整。

自2006年正式上线,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信用报告则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指出,征信中心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征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而异议权是指,征信中心会同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异议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确保信息主体得到及时、专业的异议处理和信息更正服务。2018年,共受理个人异议申请4.1万笔,异议回复率99.6%,异议解决率99.2%。

因此,如果“被担保”“被贷款”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有“错误”,可以向征信中心或金融机构提出异议,进行核实。

“每一个社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对自己的签字负责,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将本人名字写在合同、法律文件上会对本人带来的影响,目前社会公众在这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此外,一定要爱护自己的身份证,目前在欠发达地区或青少年、大学生等群体中,对身份证的保护意识还有待提高,对不太了解的机构和网站上,一定要谨慎提供身份信息。”王晓蕾称。

征信中心提醒强调,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信用报告,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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