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做购房首付吗?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是现在很多人都会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因为公积金还款方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但是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首付不够,就想用公积金余额来做购房首付,那么2020年青岛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做购房首付吗?那么咱们今天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觉得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做购房首付。但其实,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即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 公积金贷款与账户里面余额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的只要缴存满一定的时间,且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缴存的状态就可以使用。

3、 公积金提取额是多少?

公积金的提取额是不能超出实际费用发生额的。举个例子,如果一年的房租支出为两万元,那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能超出两万元。另外,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发票,需要去街道办事处去开具发票,并通过单位相关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4、 父母的公积金子女可用吗?

不可以,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只有配偶之间才可以。

总言之,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发生购房行为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先决条件。公积金的用处有很多,大家要时常关注最新的政策通知,将它利用好了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经济负担。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青岛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可以做购房首付的回答,大家都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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