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第三批非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情况:6家机构终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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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消息,日前,央行官网发布第三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其中,6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

根据公告,本次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此前,46家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续展申请。人民银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

根据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表,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金融虎查询发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办法》指出,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此外,除了上述6家机构,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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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21日,国内支付牌照被注销的数量已增至43张,存量仅余228张。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践行“支付为民”,推动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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