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社保改革一金新政策还不知道?5大公积金社保陷阱要注意!

社保公积金都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2018年更是出台了一金新政策,但有些作为大佬的用人公司却还会找着各种理由停缴或缓交社保公积金,你知道都是哪些吗?

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和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我国各地区在2016年已经出台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今年再次明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可以继续延长缴存比例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最高不超过12%!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目前已经开展了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工作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进行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以及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哦。但是注意必须要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而且将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虽然新出台的政策是针对已经有公积金的老哥们的约束行为,可是很多上班族都在遭受不公平不合法的待遇,首先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缴社保,转正后才缴,可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其次有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单位以最低工资缴社保《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只要老哥们提供证明用人关系即可。

 

其实小编想说的是这些做法不仅伤害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隐患的~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不二之选当然还是聪聪谈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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