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本专科新生最高可贷8000元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21年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于7月26日正式启动,受理时间为7月26日至9月30日,有需要贷款的广西籍大学生可在此期间申请办理。今年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模式。

首贷学生实行“预约办理”模式

广西籍大学新生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先电话咨询自己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采取哪种预约形式,准备好贷款材料预约后到现场一次办结。

广西籍续贷高校在校生,可以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导下,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填写相关续贷信息,并经过支付宝扫描人脸识别功能,即可以办理好助学贷款,不需前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此外,我区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已开通学生工作热线电话,学生及家长可在周一至周五的行政班时间,咨询助学贷款、入学补助等方面政策。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申请助学贷款或学生资助项目一律以高中、高校或县区学生资助部门老师通知为准。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同时,借款学生应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研究生最高可贷1.2万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以上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贷款期限将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小贴士

首次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借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市县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最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如下:

续贷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只需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市县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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