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策主要涉及包括部分贷款申请条件调整、贷款还款能力认定调整、个人征信查询、部分提现政策等四个内容的调整。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从2020年开始,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提高,资金流动性日益趋紧。为解决资金供需矛盾,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最近几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量稳步增长,贷款额度大幅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提升。
据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50.87亿元、98.05亿元和194.24亿元,发放贷款数量分别为1.33万笔、2.26万笔和3.67万笔。
以上三年,郑州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53.42亿元、175.91亿元、219.92亿元,分别占当年缴纳总额的65.4%、64.77%和69.25%。
去年全年发放贷款比前年几乎翻倍
郑州公积金贷款业务在2020年出现了快速增长。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在全年均出现较快增长,公积金贷款市场需求旺盛,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67万笔,发放金额为194.24亿元,比2019年分别增加1.41万笔和96.1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62.39%,和98.1%,2020年末贷款利率为81.52%,比年初上升了7.72个百分点。
新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新政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通过调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近期应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4个月。在调整前,对借款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连续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说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后,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集中度得到了有效调整,资金供给和需求矛盾也得到了进一步缓解。如果员工缴费不满一年,就暂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