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贷网相关:新增二审判决书公布

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最新公布了一系列判决书,其中一份二审判决书,被上诉人即为派生集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团贷网”商标基于当前金融行业发展情况及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公众容易将其理解为“从事团体贷款的网络平台”,虽然此商标并非经济或金融专业术语,但是对诉争商标标志含义的理解,应当基于公众的一般认知习惯,不宜仅从专业人员的视角进行判断,而限缩了具体文字的含义。基于上述分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资本投资、金融贷款等”核定服务上,仅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特点,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而派生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其使用、宣传,已经在上述服务上产生其他含义,从而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且考虑到派生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其关于诉争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商标容易被公众理解为“从事团体贷款的网络平台”,指定使用在“担保、典当、保险等”核定服务上易使公众对其服务内容、特点等产生误认,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其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法院终审判决书如下图:

本次判决公布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公告显示,同在11月6日发布的第1670期商标公告即显示:注册号11982767的商标宣告无效。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从中国商标网的显示上看,广东俊特团贷网络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提出注册申请,经驳回及驳回复审程序后,在2015年8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金融贷款、资本投资、银行储蓄服务、金融咨询、信用卡服务、珠宝估价、不动产管理、商品房销售、经纪、担保、典当等第36类服务上。

二、派生相关

11月14日,派生科技发布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保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蒋晨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月30日,派生科技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平台催收进展

最近的催收回款情况。相关统计显示,10月27日当周回款约0.4887亿元,11月3日当周回款约0.4502亿元,11月10日当周回款约0.3515亿元,累计催收回款金额约为23.9292亿元。

截止目前在平台官方网页上,共发布了十二期《逾期借款催收公告》,最近一期发布于10月25日。平台官网公布的催收范围包含车贷(一点车贷)、房贷、鸿特普惠/正合普惠(成都津优)、团贷线上业务、小微企业业务,累计十二期公告共公布了4310户借款人信息。

附:第十二期催收公告截图。

对于已立案平台,司法程序的周期一般在三到五年间,以最近公告信息核查登记的e租宝及e速贷的情况,基本还是在这个周期内。

关于团贷相关的最新消息,我们还会持续关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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