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失信灰名单”落地!“退保黑产”、欺骗客户等行为将被长期记录在案

经过3个月的征求意见与修订之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下称《指引》)于日前下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失信灰名单全面落地。

目前保代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执业登记的代理制销售人数有842.8万,这样庞大的队伍中“误导销售”、“代理退保”“自保件套利”等扰乱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

中保协指出,《指引》的出台对销售人员执业失信行为的分类界定、认定程序和执业失信行为记录的管理及应用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健全公司内控和行业自律制度机制,指导地方协会开展相关自律工作,解决保险行业销售市场乱象有重要意义。

《指引》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执业失信行为划分为5大类,并给出定义,包括越权行为类,不当销售类,违约招募类,不当业务活动类以及其他类。相比于2021年9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指引》将单独列为一类的“退保黑产”去除,将其合并归类于不正当活动类。

“退保黑产”已经成了困扰保险公司的一大问题。退保黑产指代理人利用保险公司给予销售渠道的层层补贴,通过购买保单再退保完成套利,不仅可以拿回首年保费,还可以有额外收入。

保险公司为了激励代理人和渠道销售保单,一般会给予高额的费用补贴,补贴往往超过收取的首年保费。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依靠续保保费获得收入来源,而“退保黑产”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收入,多家保险公司曾联名发起公开信抵制这种行为,银保监会也对此进行了连番整治工作。

“不当销售”也是保险业屡受诟病的现象之一,在《指引》中“不当销售”不仅包括诱导欺骗客户,也包括输送不当利益给客户,造成不当竞争等行为。2021年7月,山西银保监会公布一则处罚决定书:泰康山西分公司代理人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而被禁止终身禁入保险业。

这是中国保险业首例因为返佣而被终身禁入保险业的监管处罚案例。然而返佣、误导销售等行为在保险销售中屡见不鲜,单靠监管处罚难以从长远角度杜绝这样的行为发生,因此制度上对行业自律的要求也十分重要。

根据《指引》,失信行为通过四种方式被发现,一经立案将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如确实存在执业失信行为,记录将报送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并用于行业内共享。根据《指引》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记录及档案将被长期保存,查询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5 年。

《指引》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国寿寿险牵头组织,大都会人寿、重庆协会、广西协会、人保财险、太保寿险、大童保险销售6家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将于今年3月3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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