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在线涉4项违法违规行为,3高管遭警告罚款 合计被罚202万元

8月2日消息,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指向众安财险及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涉嫌的四项违法行为。最终,众安财险被合计处罚145万元,3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合计处罚57万,总处罚额度为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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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4项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众安财险存在四项违法行为,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均在欺骗投保人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具体来看:

一、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在自营网络平台——官网和众安保险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宣传销售用语与条款或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

众安财险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重疾险”“600万医疗保障”的宣传销售用语与事实不符。

时任众安财险总经理陈劲,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姜兴,作为健康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众安财险在某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个人轻症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众安财险在某APP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使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A款)、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突破对应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时任众安财险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刘海姣,作为健康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众安财险向原中国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保险理赔数据中,存在以业务结案时间代替赔款指令发出时间,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协议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众安财险存在将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部分拒赔案件作正常给付或部分给付案件处理,结案赔款金额为0的问题。

合计被罚超200万,

3名高管均被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对众安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针对上述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众安财险罚款30万元。上述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对众安财险罚款30万元。对于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银保监会分别对陈劲、姜兴、刘海姣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众安财险罚款35万元;对刘海姣警告并罚款7万元。上述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众安财险罚款50万元,分别对姜兴、刘海姣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针对银保监会处罚一事,8月2日下午众安财险方面回应称,“坚持合规稳健经营理念,在发展过程中始终积极拥抱监管。上述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公司2018年前后业务中的相关问题,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已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

“今后公司将继续强化合规管理,在监管指导和帮助下提升自身治理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众安财险方面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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