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借钱还钱的情况,是不是只要欠条在手就能把钱要回?
其实不然。实践中,很多人对欠条怎么写并不了解,因欠条出具不规范引发的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也特别多。

欠条到底应该怎么写?出具欠条时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1.打欠条时写错名字,包括:
(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
(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王晓锋”写成“王晓峰”;
(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
(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的欠条,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欠条中所写的欠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打欠条时要核对欠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欠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2.以消字笔出具欠条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
打欠条时应要求欠款人使用债权人提供的笔,以防范类似风险。
3.由他人代写欠条
书写欠条时,债权人应要求欠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欠款人找他人代写。
4.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
书写欠条时,应要求欠款人在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上捺印,并保证欠条原件整个过程不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欠款人以复印件、扫描件偷换原件。
5.保证人签名未表明保证人身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有担保人的欠款中,欠条中应载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6.将欠条写成收条、取条
收据、取条只能证明款项的交付,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交付该款项的性质。
7.变造、篡改自书欠条
欠条应由欠款人自行书写,欠款金额尽量以大写方式书写并在大写的金额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小写金额,以防出借人在书写欠条时刻意留下空隙并篡改欠条内容。
8.公私不分
公司作为法人,以公司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其并不是公司本身。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却以公司名义出具欠条,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出具欠条却以个人名义出具,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由出具欠条的主体承担责任。
9.代他人出具借据
欠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出具欠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出具欠条应谨慎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