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怎样才算履行了明确和说明义务?2分钟了解清楚

我国《保险法》将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保险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划,并规定投保人需向投保人说明的“免责条款”的内容,否则无效。那么免责条款怎样才算履行了明确和说明义务呢?还不清楚的小伙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免责条款怎样才算履行了明确和说明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需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其中就包括免责条款,这是保险人需对投保人履行的义务。履行该项义务的表现为:

1、在保险合同签立前,保险人需将保险条款交给投保人进行阅读,并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讲解。

2、对于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可以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通过加粗、加重、加大字号、变换颜色等防水引起投保人的注意。

3、另外还需通过其他方式(例如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方便投保人了解。

二、免责条款的呈现方式

保险中对于责任免除条款具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集中呈现,另一种是分散呈现。但不管是采用哪种呈现方式,只要是涉及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保险人都需要做出提示并进行明确的说明才可。

关于免责条款怎样才算履行了明确和说明义务的问题,小编就解答到这里了,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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